為確保雙遼市2021年民生實事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根據《2021年度分類綜合考評實施方案》(雙綜考辦〔2021〕3號)和《2021年市政府重點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雙政辦發〔2021〕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2021年市政府重點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雙政辦發〔2021〕2號)中20項民生實事工作的牽頭部門。
二、考核時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考核內容
2021年20項民生實事工作完成情況。
四、考核方式
?。ㄒ唬┦姓讲槭颐吭聦?021年市政府重點工作中民生實事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匯總后上報市委、市政府各位市級領導。
?。ǘ┦姓讲槭也扇《ㄆ谡{度、暗查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各主要責任部門民生實事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ㄈ└鶕吭抡{度情況、暗查暗訪情況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年底核算各牽頭部門得分情況。
五、考核分值
考核采用百分制,滿分100分,具體情況如下:
1.安排專人負責并每月按時限要求如實上報工作進展。(5分)
2.暗查暗訪結果與各牽頭部門每月上報工作進度是否一致。(5分)
3.圍繞“清單化”目標任務,落實“圖表化”推進、“手冊化”操作、“模板化”運行、“機制化”落實等有力舉措,完成各項民生實事工作。(10分)
4.目標任務完成得80分,未完成不得分。(80分)
5.承擔多個民生實事項目的責任單位最終得分,為其所承擔的各項實事項目考核平均分。
6.未承擔民生實事項目的單位取其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