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遼市審計局為進一步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全面提高審計監督與服務水平,推行“五不能”,加強審計質量控制。
一是審計程序不能違規。在審計過程中,要求審計人員嚴格執行審計法及相關規定,做到依法審計,不得違規或人為簡化審計程序。
二是審計取證不能隨意。要求審計證據要科學、充分、合法,會計資料、相關文件等證明材料。在數量和質量上能滿足報告的要求。
三是審計評價不能不準。審計評價要以事實與法規為依據,做到客觀、公正、嚴謹,且評價范圍、用語要準確、恰當,不能主觀臆斷。
四是審計結果不能不實。審計結果反映的問題要符合實際,并應對問題進行深入分析與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建議。同時,審計結果數字要精確,數字間的勾稽關系要清晰無誤。
五是審計過程不能馬虎。審計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嚴謹細致的作風,切實加強審計全過程的質量控制,防范審計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