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備注 |
1 | 2723 | 新四街二百貨對面有一10多米長的流動商販密集區,經營時產生大量的油煙、異味、噪聲,已持續1年,一直無人管理。 | 四平市雙遼市 | 油煙、噪聲 |
經查,反映情況屬實。 2018年11月24日,市執法局派城管大隊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實地核查。 經查,二百貨對面確實存在流動商販占道經營問題,產生油煙、噪聲、異味擾民。近1年時間以來,市執法局對此處進行過多次清理,但有些商販時常趁管理不在的時間繼續占道經營,出現反彈現象。 |
屬實 | 市執法局已組織相關中隊對流動攤販予以取締,轄區中隊派隊員看守此處,定期巡視,確保無占道經營現象再發生。 | 無 | |
2 | 2725 | 內蒙古硒砂公司非法開墾那木斯鄉前進村6隊約10多坰草原及牧區,盜采砂礦;該公司薛某、常某某盜伐6隊后側丘陵上的約6坰林地樹木,每年春季都砍伐或燒毀樹木、挖樹根以便耕種。2011年,雙遼市民政局王某某私自將草原及農民土改土地確權給該公司。 | 四平市雙遼市 | 生態 |
經查,反映情況不屬實。 2018年11月24日,雙遼市那木鄉、畜牧局、林業局、國土局、農資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到現場進行實地核查。 經查,2011年冬季,時任民政局局長王某某陪同吉林、內蒙兩省民政廳工作人員對前進村進行邊界勘定工作,通過比對2001年國家測繪局勘測的行政界線,內蒙古硒砂公司所在地距那木鄉前進村6隊2.5公里,位于內蒙古自治區,該公司砂礦開采所在地和前進村6隊后側丘陵全部在內蒙古境內,屬內蒙古自治區管轄。 經2018年11月25日民政局再次確認,群眾反映地塊至今仍為內蒙古管轄,因此我市無權確認該案件屬實與否,也無權辦理。 |
不屬實 | 無 | 無 |